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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1-11
頸緊膊痛,實在難受。不少人除了服用止痛藥,更會「加碼」貼上止痛貼,或塗抹止痛液,冀達到「雙效鎮痛」效果。但有藥劑師提醒,若同時使用相同鎮痛原理藥品,有可能導致藥效超標,嚴重者可傷肝、傷腎。外國有案例是患者使用嗎啡類止痛貼時,忘記撕走舊貼即貼上新貼,因藥效過量,結果導致死亡。
使用止痛藥品原來大有學問。藥物教育資源中心副總監林寶如指,市售止痛貼主要成分多為水楊酸,若長期與消炎止痛藥「並用」,有機會令藥效超標,反而傷害腎臟健康︰「口服消炎止痛藥需在有藥劑師駐場的藥房出售;而零售店、超市買到的,多是含撲熱息痛的口服止痛藥,因藥理與止痛貼不同,超標機會較細。」林建議,若需交疊多種產品使用,必須先理清藥理及尋求醫生意見,切勿違反產品說明「濫貼濫服」藥品。
針對局部鎮痛 止痛貼勝口服藥
針對藥效,林指口服藥的藥效會擴散至全身,而止痛貼或止痛液則可局部鎮痛︰「理論上止痛液容易因流汗或衣服摩擦而流失,藥效不如止痛貼持久。」而處方何種鎮痛藥,主要視乎病人體質而定。「如有皮膚敏感或濕疹患者,便不適宜用止痛貼。若患者服止痛藥後,會出現腸胃不適問題,或想針對性鎮壓痛症,則建議使用止痛貼。」
林提醒,使用止痛貼時,應避免擅自剪裁,避免吸收過量。「雖然部分產品可供剪裁成所需形狀,但不等同所有止痛貼可剪裁才用。以需要醫生處方的嗎啡類止痛貼為例,因極度強效,每3日才需換一貼,藥貼設計成可慢慢滲透讓皮膚吸收。惟外國有案例是病人擅自剪藥貼,結果令身體攝取過量嗎啡,最終死亡。」
林指,嗎啡類止痛貼在香港較常處方予癌症患者,若使用後出現呼吸困難、極度疲累、精神難以集中,及視野收窄等先兆,或已是攝取過量,最好馬上停用。「海外曾有案例是病人棄置嗎啡類藥貼時,未有妥善包好,結果小孩不慎接觸到而致命。」
暖包放於止痛貼 或致吸收過量
即使用一般止痛貼,亦忌擅自「加熱」。「不少人為求舒爽,貼藥貼後會用暖包按摩、躺在電熱氈上或在桑拿房使用。但直接在藥貼上加熱,亦會加快藥力滲透,令身體吸收過量。」林建議,若有任何不適症狀,可先撕走藥貼,再用大量清水沖洗皮膚。「口服藥不能吐出,但撕下藥貼再沖水,可沖走皮膚上殘留的止痛藥效,減少吸收量。」
[文章及圖片轉載自晴報 11/01/2019 連結]